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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纪委下发通知加强“双节”期间党风廉政建设
拧紧“廉政阀” 清正过“双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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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岳亚光 通讯员 闫勃文)2013年12月30日,区纪委印发《魏都区关于加强2014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重申了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以及省、市关于改进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,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,严格遵守纪律,切实加强管理,厉行节约,过一个喜庆、欢乐、文明、廉洁的节日,并公布举报电话0374-2622724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
切实厉行节约,坚决抵制各种奢侈浪费行为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作风,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、明信片、年历等物品;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、烟酒、花卉、食品等年货节礼(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);严禁用公款吃喝、相互宴请、拜年走访和支付高消费娱乐、健身、洗浴等费用;严禁公车接送学生、探亲访友、外出游玩等公车私用行为;严禁举办各类节会、团拜会和庆典、聚会活动;严禁举办各类无实效的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。

加强廉洁自律,自觉抵制收送“红包”、参与赌博等行为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,严禁领导干部及其配偶、子女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影响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;严禁以节日期间人情往来为名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;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,特别是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。

做到令行禁止,严禁滥发奖金、津贴、补贴和实物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津贴补贴的各项规定,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或巧立名目滥发奖金、津贴、补贴和实物;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,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;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或者以单位名义通知、或者通知管理服务对象参加,借机敛财;严禁各种名目、各种形式的公款旅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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